关于S230济沁界至九里沟段改建工程PPP项目的资格预审公告
- 发布时间:2017-11-03
- 发布者: yzzb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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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230济沁界至九里沟段改建工程PPP项目已经相关部门同意,且报济源市财政局批准(采购编号:济源采购-2017-1475) ,已具备采购条件。项目授权主体是济源市人民政府,项目实施机构为济源市公路管理局 (以下简称“采购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河南永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采购人的委托,就S230济沁界至九里沟段改建工程PPP项目进行资格预审,望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以下简称“申请人”)积极参与。
2. 项目条件
2.1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S230济沁界至九里沟段改建工程PPP项目
(2)项目编号: JGZJ-采-2017412
(3)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4)项目规模: 本项目全长34.240166公里,全线路基填土方571.360千立方米,挖土方731.413千立方米;沥青砼路面241.918千平方米;防排水圬工总量77086立方米;桥梁共有26座,长3333米,其中大桥2603米/9座(新建2236米/8座,加固改造367米/1座),中桥709米/16座(新建534米/13座,拆除重建175米/3座),小桥21米/1座(拆除重建);涵洞48道,隧道3101米/3座;分离式立交桥2座(1座新建,1座利用);平交48处;新建河口道班暨养护服务站、西宋庄道班二处,新征用地1152.31亩。
(5)投资规模和资金筹措方案:本项目静态投资58862万元,申请国省补助11984万元,调整后项目总投资(含建设期利息)为48769.02万元,其中建设期利息1891.02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为9753.81万元,占总投资比例20%;其余资金39015.21万元,占总投资比例80%。项目公司由社会资本方出资成立,项目公司通过融资渠道解决项目的融资问题,政府方不为项目融资提供任何担保。
(6)项目地点:本项目起点位于济焦市界(河南中能金属有限公司西北角),接焦作市规划建设终点,在焦柳铁路北沿山脚向西布设,经沁北电厂北,白龙庙北,跨白涧河至李庄东与国道208采用平面交叉后向西行,在李庄西下穿二广高速至老虎头,设老虎头隧道至硬庄北,设马鞍山隧道至化城,经金滩西跨沁河(利用沁河桥)前行,经河口西下穿侯月铁路(利用侯月铁路桥)折向西行,经大社北、中社北、圪针庄南在石河北跨引沁济蟒渠,沿渠北继续西行,经苗庄南、任庄南、在谭庄南再次跨引沁济蟒渠,经白涧向西南行进,跨蟒河至枣庙南、阎和北,在茶店东北跨引沁济蟒渠向西南行进,在阎营西南设隧道穿越孤独岭至柿沟,在西宋庄北利用水牛线,折向西北到达项目终点思礼镇九里沟风景区郑坪停车场。
2.2 采购需求
(1)采购范围:本次采购范围为S230济沁界至九里沟段改建工程PPP项目的社会资本。中标后,社会资本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和政策规定在济源市当地组建项目公司,项目公司承担本项目合作期内的融资、建设、运营维护等工作,并负责合作期满后将项目资产及相关权利等无偿移交给济源市人民政府或政府指定机构。
(2)运作方式:建设-运营-移交(BOT);
(3)合作期限:15年(建设期2年、运营期13年);
(4)项目回报机制:政府付费;
(5)其他采购需求:无。
2.3其他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独立申请人
3.1.1法人资格
3.1.1.1 在中国境内/境外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
3.1.1.2济源市政府下属的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及其控股的其他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除外)符合国办发(2015)42号文规定的,可作为社会资本参与本项目。
3.1.1.3 申请人应同时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2财务状况:
(1)申请人最近连续三年年度财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公司成立以来的每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均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财务状况良好,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中资产负债率不大于75%,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2)申请人2016年末经审计净资产应在3亿元以上,以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年报、半年报、季报、月报均可)为准。
3.1.3投融资能力:具有不低于5亿元的投融资能力。
3.1.4商业信誉:
(1)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近三年内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或企业信用系统中无不良记录,未被交通运输部、或各省、直辖市等交通运输厅取消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信用查询:“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查询结果不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被拒绝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情形。
3.1.5 其他要求:
3.1.5.1申请人应同时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资质和公路养护工程从业资格证书二类乙级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联合体申请人: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如申请人为联合体,应满足下列条件:
3.2.1 联合体申请人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将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3.2.2 联合体申请人应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资质和公路养护工程从业资格证书二类乙级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3 联合体申请人应具有不低于5亿元的投融资能力;
3.2.4 联合体申请人(金融机构除外)净资产总和应在3亿元人民币及以上,均以联合体各方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年报、半年报、季报、月报均可)为准;
3.2.5 联合体各方最近连续三年年度财务报告均应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财务状况良好;若成立不足三年,公司成立以来的每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年报、半年报、季报、月报均可)须为标准无保留意见,财务状况良好;且联合体各方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中资产负债率不大于75%(联合体各方的负债总额与资产总额的比值),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3.2.6联合体申请人的牵头人必须是主投资方,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负责签署本次资格预审申请的相关资料和提交本次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其他联合体各方必须出具承诺对此予以认可,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应体现融资、建设及运营维护的优势;
3.2.7 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本条3.1.1、3.1.4的规定;
3.2.8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申请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次资格预审;
3.2.9 通过资格预审的联合体,不得再变更其组织形式及成员构成;
3.2.10为采购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服务的供应商,不得成为本次项目的申请人。
4. 资格预审方法
4.1资格预审方法:合格制。
4.2本项目采购不接受未参加资格预审和资格预审不合格的申请人参与投标;
5. 政府采购政策
6.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本项目只接受网上获取,不接受其他的获取方式。
7.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2017年11月27日09时00分;
7.2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地点:济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9.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济源市公路管理局
地 址:济源市天坛路中段
联 系 人:尹女士
电 话:13838932981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永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济源市汤帝路中段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 话:0391-6636066
监督部门:济源市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管理中心
济源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济源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电 话:0391-6639255、0391-6639237、0391-6969631
河南永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03日